條款及細則:
- 數碼智能泊車新體驗及免費泊車優惠適用於數碼港一/二/三/五號停車場。
- 會員需於離場前使用無感泊車支付功能繳付泊車費用或上載即日消費單據實時兌換泊車優惠而沒有任何未繳交的泊車費用餘額,即可以享受免觸式泊車體驗。如免觸式泊車體驗有任何系統問題,會員需於停車場出口處之收費機繳付相關泊車費用
- 每次泊車只可換領免費泊車優惠一次。一經兌換,不可取消、交換或轉讓。
- 會員於數碼港商場以電子貨幣 (信用卡、易辦事、八達通、銀聯、雲閃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Payme、TNG Wallet、BoC Pay、O! ePay、PayPal、支付寶香港、Tap and Go及微信支付或受《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第584章) 規管的其他儲值支付工具之電子貨幣交易),即日消費滿指定金額,方可憑商戶發出之消費發票換領免費泊車優惠。
- 用作參加換領活動的消費金額只計算實際付款金額,即只計算折扣後、扣除小費、使用優惠券、現金券、禮券、贈券、積分及信用卡現金回贈或任何形式的優惠或回贈後之剩餘金額。如該項交易以分期付款支付,消費金額即以首期付款之金額計算,並非以該交易的消費總額計算;訂金付款及餘額付款均以相應商戶機印發票之金額計算。
- 只接受由數碼港商戶當日發出的電子消費單據正本換領泊車優惠。所有損壞、手寫及重印之消費單據;信用卡簽帳存根、易辦事收據存根、八達通增值、銀行自動櫃員機之出納收據及發票副本,恕不接受。
- 任何銀行出納服務和貨幣兌換、購買任何現金/禮品禮券、現金/禮品卡及從任何商店或餐館增值之收據,恕不接受。(使用商戶電子會員卡消費除外)
- 任何由活動主辦單位及參展商所發出的消費單據,均不符合資格換領免費泊車優惠。
- 會員需要在已兌換的泊車時數內駕車離開停車場。若未能在已兌換的泊車時數內駕車離開停車場,會員需繳付根據時租收費計算的尚欠費用。
- 會員成功在「C.Connect網上平台」或「自助繳費機」繳付泊車費用或兌換泊車優惠後,需於15分鐘的寬限時間內駕車離開停車場。若會員未能於寬限時間內離場,系統將會根據停車場的時租收費計算會員的尚欠費用。
- 泊車收費以每小時計算,使用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每次泊車時間預設為一小時。泊車收費將於車輛入閘時開始計算。
- 使用數碼智能泊車新體驗的會員明確同意數碼港在符合私隱政策聲明下將其會員號碼、車牌號碼及信用卡號碼給予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的停車場營運商。
- 數碼港管理處恕不負責任何因數碼智能泊車新體驗系統失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
- 數碼港管理處保留修訂或取消此優惠、各項條款或細則之權利,毋須先行通知。如何任何爭議,數碼港管理處保留最終決定權。